售后服务承诺
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及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有关规定:按照《部分商品修理 / 更换 / 退货之责任规定》的具体做法,本公司售后服务中心向广大消费者作出如下三包承诺:
一、包退
“SATAR SOUND”牌系列产品自售出 7 日内(从购买之日算起),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下,如果产品发生性能故障,外观良好,附件齐全,消费者可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。消费者要求退货时,销售单位负责免费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。
二、更换
“SATAR SOUND”牌系列产品自售出一个月内(从购买之日算起),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下,如果产品发生性能故障,外观良好,附件齐全,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。消费者要求换货时,销售单位按消费者要求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产品。
三、维修
“SATAR SOUND”牌系列产品自售出一年内(从购买之日算起),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下,如果产品发生性能故障,销售单位为消费者免费维修。
四、维护
“SATAR SOUND”牌系列产品如果超出三包有效期,销售单位在进行产品维修时,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。
五、下列情况产品不实行三包
1.超出三包有效期的;
2.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、维护、保管而造成损坏的;
3.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;
4.无三包凭证和有效票据的;
5.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;
6.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。
一、包退
“SATAR SOUND”牌系列产品自售出 7 日内(从购买之日算起),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下,如果产品发生性能故障,外观良好,附件齐全,消费者可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。消费者要求退货时,销售单位负责免费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。
二、更换
“SATAR SOUND”牌系列产品自售出一个月内(从购买之日算起),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下,如果产品发生性能故障,外观良好,附件齐全,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。消费者要求换货时,销售单位按消费者要求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产品。
三、维修
“SATAR SOUND”牌系列产品自售出一年内(从购买之日算起),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下,如果产品发生性能故障,销售单位为消费者免费维修。
四、维护
“SATAR SOUND”牌系列产品如果超出三包有效期,销售单位在进行产品维修时,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。
五、下列情况产品不实行三包
1.超出三包有效期的;
2.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、维护、保管而造成损坏的;
3.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;
4.无三包凭证和有效票据的;
5.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;
6.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。
六、全国统一售后服务热线电话:020-31000989
卡视渼(中国)音响设备运营中心
广州蓝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